毕竟,抽烟会伤害文喜夏的身体,段春生和钱三妹现在又伤害不到文喜夏了。
“好”
文喜夏回握住文鹤的手,和以前一样,她选择听文鹤的话。
乖乖听妹妹的话,人生才会顺遂。
毕竟这个家,最聪明的人就是文鹤了。
拿回包,文鹤把钥匙放在玄关鞋柜,“还好客车站不远,就是到家要晚一点。”
文喜夏心里很是内疚。
“这不会影响你吧?高三这么累,你还陪我来。”
文鹤面无表情看了一眼文喜夏:“你担心我干嘛?”
不应该担心自己吗?
就不该说话的。
文喜夏紧紧闭上眼,她怕睁眼毁掉刚才的温馨。
是啊是啊,皇帝不急太监急,她居然还担心文鹤学习,就她闲的!
哈哈哈。
文喜夏笑得很勉强。
啊,文鹤还是快一点上大学吧,她怕自己真以为自己是个笨蛋了。
这样想着,文喜夏又添上了一个条件。
快一点上最好的大学。
世间最好的东西她妹妹都该有。
第47章厌恶她又想成为她
“咚”
冬日的夜晚变长,白天变短,这六点的闹铃响了,天还是黑的。
文鹤眼皮扑朔了两下才醒过来。
床边的灯被打开,是丁雨桐开的。
“你先收拾,我去给你拿早餐。”
她起得比文鹤还早,丁雨桐每天心里揣着事儿睡觉,早上自然就能起得早。笨鸟先飞,丁雨桐不想最后被狠狠落下。
苏城市一中在知省高中排得上前三,这次省队里面苏城市一中就有三个人,还有一个高二的男生。
似乎是因为上次成绩没达标,这次住的环境比之前的还好,可以两个人一个房间,她们一个学校的就干脆住一起了。
集训生活非常枯燥,白天老师会带着学生进行知识梳理和测试,下午巩固和复盘,晚上还会继续考试。
悟性差一点的,如果手中的笔不小心落下,捡起笔再抬头就跟不上了。
丁雨桐端着早餐时注意到手上的茧子又厚了,也是,她写空了多少支笔芯啊。
以前丁雨桐更喜欢用钢笔写字,可真当手上要不停动作时,比钢笔轻得多的圆珠笔着实为她减轻了负担。
“你又拿早餐回去吃啊?”
同为市一中的邓归停下剥鸡蛋的动作,站起来和丁雨桐打招呼,同时自以为不着痕迹地往丁雨桐身边看。
他来这里这些天,就没见到过文鹤。
“你该不会又是给文鹤拿的吧?拜托,你又不是她亲戚,有必要这么照顾她吗?再说,就是你不帮她,那些老师也舍不得她饿着,还不如拿这个时间多刷两道题,毕竟咱们跟人家可不一样。”
在看似好心的话语下,丁雨桐明白邓归的另一层意思,她也不会说好听的话,尽捡着老实话说。
“文鹤她帮了我很多,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报她,只能从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上下手了。就是她没帮我,文鹤她比我们小那么多,多照顾她不是应该的吗?我要回去了,你好自为之。”
邓归一阵牙酸,比起文鹤,他更讨厌丁雨桐。
起码如丁雨桐所说,她真得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