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屈辱,是因为——
太好了。
好得像做梦一样。
韩沅思就蹲在他面前不远处,双手托着腮,歪着头,好奇地看着他,像是观察什么新奇的小动物。
月弥能感觉到那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不敢抬头,只是埋头扒饭。
“喂!”
韩沅思忽然开口,语气里满是纯粹的不解。
“你刚才为什么那么拼命啊?”
“不就是三天不吃饭吗?”
“忍一忍就过去了啊。”
他这话问得理所当然,完全没意识到“三天不吃饭”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他的世界里,“不吃饭”从来不是什么可怕的事。
小时候他挑食,不喜欢吃饭,就喜欢吃那些精致的点心。
每次用膳,御膳房变着法儿地做各种花样的菜肴。
他也就是尝一两口,便推开碗嚷着“不好吃”。
裴叙玦那时候就会放下筷子,亲自哄他:
“思思乖,再吃一口。”
“这鱼肉是新鲜的,朕让人剔了刺,尝尝?”
“吃完了这碗,朕让御膳房给你做樱桃酪。”
他不吃,裴叙玦就抱着他喂,一勺一勺,像喂什么珍贵的小动物。
有时候喂急了,他还发脾气,把勺子打翻。
裴叙玦也不恼,只是让人换一碗,继续哄。
实在哄不动了,裴叙玦就会叹口气,让御膳房端上他爱吃的点心,然后揉着他的脑袋说:
“不吃便不吃吧,垫垫肚子也好,晚些饿了再让御膳房做。”
所以在他心里,“不吃饭”的后果,顶多是裴叙玦多哄几句,多叹几口气,然后给他端上更好吃的点心。
他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因为没有饭吃而饿死。
就像他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和野狗抢食。
月弥扒饭的动作顿住了。
他抬起头,看向韩沅思。
阳光下的少年,容颜秾丽得不似凡人。
他穿着一身绯色的锦袍,衣料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一看就价值不菲。
他赤着脚,脚踝上那串“思玦纹”正一闪一闪,衬得那双脚丫愈发白皙如玉。
他的眼神清澈见底,里面没有恶意,没有嘲讽,只有单纯的好奇和不解。
就像一只被养在温室里的名贵猫儿,从未见过外面的风雪,自然不知道饥寒是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