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电梯的门开了,傅时聿轻轻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将他拽下了电梯。
车库里停着三辆车。
红色的是阿斯顿马丁,黑色古斯特,还有一辆银灰色GTR。
为了赶飞机,傅时聿开了阿斯顿马丁。
大红色猎装版的Zagato,这是沈彻见过傅时聿最烧包的一辆车,只在半山庄园开过一次。
是他二十岁出头在国外买的,回国后从商,觉得颜色造型略显浮夸,只有在跟那些二世祖们厮混的时候才会擦擦灰。
“走不限速的高架。”傅时聿看了一眼时间,“给我三十分钟。”
从外滩到机场的路,少说也要一个小时,遇上堵车堵得窝火都得一个半钟,他这是想起飞?
沈彻还没来得及疑惑,傅时聿就一脚弹射起步将他带离了停车场,宛如一颗红色的子弹。
强烈的推背感袭来,沈彻下意识地攥紧了车门上的扶手。
他的袖口卷到小臂中间,露出线条分明的前臂,手腕上还留着昨晚领带勒过的淡红色印记。
傅时聿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指节修长而放松,脸上没什么表情,像是刚才那个弹射起步只是他的日常操作。
“……你平时就这么开车的?”沈彻问。
“平时有司机。”
因为没有驾驶感,所以他对跑车无感。
“所以这是你第一次开快车。”
“不是。”傅时聿打了一把方向盘,车身以一个流畅到近乎优雅的角度拐出地库出口,“我以前在南非打猎,遇上龙卷风,开得更快。”
沈彻:“……”
上了高架之后,沈彻才真正理解傅时聿为什么选这辆车。
它又快又稳,每一次变道都提前三秒打了转向灯,但变过去的动作快到让旁边的车来不及反应。
这个人开车的时候比平时更好看。
大概是专注的缘故,他的眉骨压得比平时低,嘴唇微微抿着,视线在前方路面和后视镜之间来回切换,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利落。
握着方向盘的手稳得像钉在上面,指节却并不用力,是一种游刃有余的松弛。
“你不用开这么快。”沈彻说,“来得及。”
下了高架之后,车流明显密了起来。
傅时聿放慢了速度,跟着前车缓缓驶向机场方向。
“香港在下雨,后座放了把伞,你记得拿。”
“你怎么知道?”
傅时聿左手点了两下手机屏幕,拿到他面前看,首页的天气预报显示的不是A市,而是香港。
从他说要搬去香港的那一天,傅时聿就在天气预报的程序里,同时设置了两个地标。
登机口,沈彻下了车,合上车门。
走出了几百米,沈彻回了下头,他发现傅时聿的车还停留在原地,那双眼睛从未离开过他的背影。
于是沈彻跑了回去,站在车门前,傅时聿降下车门,问他,“怎么了?”
“忘了一件事。”沈彻捧起他的脸,深深地吻下去。
后面跟着的出租车司机不停地按着喇叭,他们就好像没听见一样,亲得快要喘不上来气了,沈彻才肯松手。
“等我。”
异地恋,最痛苦的应该就是刚分开的当天。
上飞机前,沈彻拍了张坐在头等舱的照片,握着咖啡的手在扶手上放着,那串佛珠戴在手上,一直没摘。
傅时聿收到后,点了下保存。
送走沈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