鐺鐺鐺!
警钟砸碎了清晨的寂静。
地坑院里的领民从窑洞里衝出来,赤著脚站在天井里,仰头听著钟声从北墙方向一阵紧过一阵地传来。
民兵从武器架上抓起骨枪就往城墙上跑,厨房里的健妇把灶火一盖推著板车往城墙下运箭矢。
没有人尖叫,也没有人乱跑。
过去几天里,芬达让他们练了太多次紧急集合,练到听见钟声身体比脑子先动。
罗恩走上北墙时,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来。
晨光从东边斜斜地打过来,把整片荒原染成灰蓝色。
他站在垛口前举起望远镜。
哥布林大军铺满了北边的地平线。
不是上千,是上万。
中军是朵朵克的主力,帐篷拆了,輜重留在后方,五千正规部落战士排成十几个鬆散的方阵,每个方阵前都有骑狼的哥布林英雄在来回奔跑,驱赶著队形。
长矛如林,骨弓如蝗,粗製滥造的盾牌上画著扭曲的图腾。
方阵之间夹杂著十几辆简陋的攻城车,不是配重投石机,是人力拖拽的撞木车,轮子是整段树干锯下来的,每辆车后面跟著几十只扛著梯子的小哥布林。
东面和西面是朵朵克沿途召集的炮灰部落。
没有方阵,没有队形,就是两团混乱的灰绿色蝗虫,数量至少四千。
它们扛著五花八门的武器,石头绑在木棍上的石锤、削尖的兽骨、从人类尸体上剥下来的生锈刀剑。
阿什伍德领的正北方,黑压压的军阵中竖起一面最高的旗帜:一张用兽血画在整张牛皮上的扭曲羊头。
老霍尔不知何时站到了罗恩身侧,他也在看。
“羊头旗,上次围攻温格领的哥布林部落之一。朵朵克把他们收编了。”图恩自然认识周围哥布林的部落,“加上这些炮灰,总兵力在九千上下。”
罗恩点头,没有说话。
北墙上的民兵都在看那片灰绿色的潮水。
山利尔站在垛口后面,骨弓搭在手里,弓弦微微发颤,不是手在抖,是风。
玛德蹲在垛口旁边,嘴唇发白,手里的圆刀握得太紧,指关节都是白的。
恐慌正在蔓延。
不是有人在喊叫或逃跑,芬达的训练让他们至少还能站住,而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僵硬。
所有人都在盯著那片灰绿色的潮水,瞳孔放大,呼吸变浅。
然后有人偷偷回头看了一眼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