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洒下来,照在山道上,斑斑驳驳的。
叶清风三人跟著苗贵,沿著山路走了大半天。
那七具尸体依旧一蹦一跳地跟在后面,苗贵手里的摇铃“叮铃叮铃”响著,在这寂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吕阳走得腿都酸了,正想抱怨几句,忽然看见前方出现一片开阔地。
那是一片山谷,三面环山,一面对著来路。
山谷里密密麻麻建著许多木屋,炊烟裊裊,人声隱隱传来。
苗贵鬆了口气:
“到了。这就是采参寨。”
吕阳眼睛一亮:
“终於到了!快走快走!”
他加快脚步往前冲,却被苗贵一把拉住。
苗贵翻了个白眼:
“急什么?寨门有护卫,你这么衝过去,人家还以为你是来打劫的。”
吕阳訕訕地停下脚步。
几人走到寨门前,果然看见几个精壮汉子守在门口。
他们穿著兽皮衣裳,手里拿著刀枪,看见来人,警惕地打量著。
苗贵走上前,拱了拱手:
“几位兄弟,我是赶尸的苗贵,经常路过这里。这几位是我的朋友,想在寨子里歇歇脚,买点东西。”
那几个护卫看了看苗贵,又看了看他身后那七具尸体,脸上的警惕消了几分。
其中一个络腮鬍子的汉子笑道:
“老苗啊,又来了?这回送的是哪家的?”
苗贵苦笑:
“別提了,路上出了点岔子,尸体磕碰了几下,主家还不知道怎么交代呢。”
络腮鬍子哈哈大笑:
“你们这行也不容易。行了,进去吧。老规矩,別惹事。”
苗贵连连道谢,领著叶清风几人进了寨子。
一进寨门,吕阳就愣住了。
这哪里是什么山寨,分明是个小县城!
青石板铺的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店铺——卖布的、卖粮的、卖药的、卖酒的,还有茶馆、饭馆、客栈,应有尽有。
街上人来人往,挑担的、推车的、牵驴的,热闹得很。
吕阳张大嘴巴:
“这……这是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