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京城那帮文官武將为了黑龙江的貂皮和台湾的硫磺抢得头破血流的时候,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安平镇(原热兰遮城),年轻的郑森——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国姓爷郑成功,正面对著他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烂摊子。
安平镇虽说是收復了,但那模样简直没法看。
城墙被明军的重炮轰得像狗啃过一样,到处都是碎砖烂瓦。街道上,荷兰人撤走前故意倾倒的垃圾发出一阵阵恶臭。最要命的是,这里的人心比这废墟还要乱。
“少爷,哦不,同知大人。”
一个老管家气喘吁吁地跑进那间临时充当知府衙门的破屋子,“出事了!城外赤嵌社那边,咱们福建刚来的移民和当地的高山社番打起来了!”
正在看地图的郑森猛地抬起头,那张还带著几分书卷气但已经初见稜角的脸上闪过一丝怒意。
“为了什么?”
“为了水。”老管家擦著汗,“那几个移民要在赤嵌溪边开荒种甘蔗,把上游的水给截了。下游社番的村子没水浇田,就……就动起手来了。听说已经伤了好几个。”
郑森“啪”地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他腰间掛著的那把佩剑是父亲郑芝龙给他的,剑鞘上还镶著宝石,看著贵气逼人。
“真是岂有此理!这些移民刚来就惹事?咱们是来安民的,不是来当强盗的!”
他抓起令箭,“点齐五十亲兵,跟我去看看!这帮刁民若是敢乱来,我先斩了带头的!”
这股子年轻气盛的劲头,像极了当年刚出海的郑芝龙。但不同的是,郑森读过书,是南京国子监的高材生,他心里有一套“王道乐土”的理想,容不得半点沙子。
刚衝出衙门,迎面就撞上了一个铁塔般的汉子。
那是施琅。
施琅穿著一身半旧的鸳鸯战袄,手里拎著一壶酒,看来是刚巡视完炮台回来。
“哟,大公子这是要去哪啊?杀气腾腾的。”施琅似笑非笑地拦住了他的路。虽然郑森是同知,但在军中,大家还是习惯叫他大公子。而施琅这个总兵,对这位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向来是有点“看孩子”的心態。
“施將军。”郑森拱了拱手,虽然急,但礼数不乱,“城外移民与社番械斗,我去弹压。”
“弹压?”施琅嘬了一口酒,“你怎么弹压?谁有理帮谁?还是各打五十大板?”
“当然是秉公执法!谁先动手打谁!”郑森理直气壮。
施琅笑了,那笑容里带著一股老兵油子的狡黠。
“大公子,你读书读多了。在这地方,公理那玩意儿,有时候不如一壶酒好使。”
他用那只满是老茧的大手拍了拍郑森的肩膀,“走,我也去看看。不过你听我的,先把亲兵散了。带这么多人去,本来是抢水,別最后弄成了咱们官府去抢劫。”
两人骑马赶到赤嵌溪边的时候,场面確实已经快失控了。
一边是一百多號福建移民,手里拿著锄头、扁担,甚至还有几把藏著的腰刀。他们大多是刚从泉州漳州招募来的流民,穷怕了,见到地就想占,那股子狠劲不输海盗。
另一边是两三百名高山社番,赤著上身,脸上涂著红黑相间的图腾,手里拿著削尖的竹枪和弓箭,嘴里吼著郑森听不懂的土语,情绪极其激动。
中间已经躺了几个人,头破血流地在那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