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气息越来越近,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
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
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或许他错过了亲吻。
终于,额上轻微一沉。
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温暖干燥,一触即分。
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
“乖孩子。”
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
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
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
……
阴阴洒洒一周后,城市出梅入伏,天气晴热,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
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城市角落,一家名为「Dionysus」酒吧迎来了开业。
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
他时不时驻足,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
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
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
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
不知不觉,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
天色将晚,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
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早已废弃多年。
空调外机嗡嗡作响,冷风暖风混在一起。
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
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程启琮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
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手肘支着栏杆,姿态放松随意。右手拎着瓶啤酒,时不时喝一口。
晚风吹乱他的头发。
他没看见程启琮,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
晚霞确实好看。
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长袖T恤,或许原本是白色。
风吹衣服鼓振,勾勒出清瘦的身形。瘦下去的地方愈暗,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
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颓靡又漂亮,让人移不开眼。
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镜头上抬,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
“咔嚓。”
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那人微微偏头,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
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立刻放下相机。
“对不……”
隔着一条小巷,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转身绕向旧厂房的另一边。
他竟连问都没问,似是不在乎程启琮拍他,
程启琮呆立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