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第一百天的清晨,李默退了福来客栈的房。
掌柜翻着账簿收了尾款,干瘦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在他转身要走时随口问了一句:“客官往哪头去?”
“往东走走。”李默笑得温和。“听说清远县热闹些,想去看看。”
“清远县啊,那可比咱们这镇子大多了。”掌柜嘴角一扯,算是送客的寒暄。
“客官一个人走官道当心些,前阵子听说有几伙毛贼在半道上劫单身客商。”
“多谢掌柜提醒。”
他拎着一个半旧的包袱出了客栈后门。
包袱里头是两套换洗的粗布衣裳、一把折扇、一方砚台、几本翻旧了的杂书。
这些东西是他三个月前下山时在山脚村子里买的,用来充当行脚书生的门面。
砚台不值钱,杂书是些话本游记,折扇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一看就是个落魄读书人的做派。
镇南街上。
驴市。
他花了一两二钱银子买了一头毛色灰扑扑的瘦驴,驴贩子拍着胸脯保证“脚力好得很,一日六十里不在话下”。
李默笑着谢了,将包袱搭上驴背,翻身骑了上去。
瘦驴“嗯昂”叫了一声,慢悠悠地踏出了青柳镇的南门。
无人注意到这个普通书生的离开。
来时无声,去时无痕。
出了镇子三里地,驿道上前后再无旁人的视线范围时,李默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他没走官道。
准确说,他人和驴确实在走一条乡间小道,驴蹄子踩着土路哒哒地响,从外表看就是一个书生骑驴赶路的寻常画面。
但他的神识已经将方圆五里内的一切生灵扫描得一清二楚——三里外有一队六人的商队同向而行,七里外的岔路口有两个挑担的货郎歇脚吃干粮,官道上每隔十里有一座茶棚歇脚点,路况地形全部了然于胸。
至于速度。
他给驴施了一个极微量的灵气增幅——微量到不会对驴的身体产生任何异常反应,只是让它的脚力从“一日六十里”变成了“一日六百里”。
驴跑得飞快,但它自己不知道,在它的认知里它只是在正常走路,然而四条腿每迈一步覆盖的距离是正常时的十倍,路两旁的树木飞速后退的画面也被灵气屏蔽了它的视觉感知——驴看到的依然是树木以正常速度后退,它依然在悠哉悠哉地晃着长耳朵赶路。
从任何外部视角看,这头驴都只是在普通地走路。
但它一个时辰走完了正常需要走十天的路。
到了某处驿道上有其他行人时,李默会提前将灵气增幅撤去,驴恢复正常速度,他就是一个普通书生骑驴慢行的模样,与人擦肩而过时点头微笑,偶尔寒暄两句问个路。
等行人远去,再悄然加速。
走走停停,快快慢慢。
穿越第一百天的午后,清远县的城墙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清远县是镇西府的治所,城墙比青柳镇高了整整三丈,夯土包砖,城门洞里站着四名佩刀的衙役。
人流从城门进出,车马声、叫卖声、骡马嘶鸣声混成一团热闹的浊浪。
李默混在入城的人流里,将驴牵过了城门。
衙役扫了他一眼,见是个骑瘦驴的穷酸书生,连盘问都懒得盘问,摆摆手放行了。
入城。
一条宽约三丈的主街从南门直通北门,两侧商铺鳞次栉比——绸缎庄、药材行、粮油铺、金银楼、酒楼茶肆,招幌旗帜在秋风中猎猎作响。
街上行人比青柳镇多了五六倍不止,衣着也讲究得多——锦衣长衫的商人、挎刀巡街的捕快、挑着担子吆喝的货郎、描眉画鬓坐轿子的妇人、追逐嬉闹的孩童——三万余人口的县城有着小镇完全比不了的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