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吃好喝好
等回到学校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识书提着大哥给装的几只面包房新出的面包,先去食堂打饭吃。
和成熟有条理的外面的世界不同,美院里的世界好像确实过于鲜艳了些。
在教学楼到食堂的拐角,工艺美术系的一个男同学颤抖着蓬松的长发,三年如一日的总在饭点架着一把小提琴,旁若无人的演奏动人的乐曲。
人越多,曲子越悲切。
同学们常常被他影响食欲,共同认为他不该来美院,很该去乐团。去那种可以出国的乐团,去给外国人演奏,祸害外国人的肠胃。
识书在考上大学之前从来没见识过,这种外国人喜欢的高雅乐器。很惭愧,她听不明白乐器与乐器的不同。
好像和小时候大哥吹的口琴差不多。
一开始她还悄悄的站在一旁欣赏,偶尔听得泪流满面。
三年多过去了,识书已经熟悉这个男同学擅长的每一首曲子,咬着馒头从一旁路过的时候光听开始就能报出那些不太顺口的乐曲名字。
她在进步,那位男同学没有,他还没学会新的曲子。
美院的食堂做的饭味道很一般,识书觉得还不如自家大哥做的好吃。
或许是学生们对食物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让长年奋斗在油盐酱醋间的大师傅,没有了对「艺术表达」的热情。
反正你们吃啥都只是填饱肚子,那就随便整整。
加油、加盐、再掺一勺水,水煮干了菜也就熟了。
起锅,卖给不懂欣赏的美院学生们。
不管是什么菜都是这个配方。
以至于一个食堂卖的最好的竟然是馒头。
很难想象在八十年代大城市的大学食堂里,竟然出现了五十年代大锅饭的菜色,命运转盘倒转在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
同学们时常说,他们还没有对中国美学进行革命,就已经升起对食堂浓浓的革命怒火了。
且越挫越勇。
小道消息,食堂的大师傅是某位领导的亲戚。
秀才造反十年不行,这句话也很适合形容美院学子。
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了,食堂的菜色,却三年不变。
为表达反抗之情,美院大概是陪市各个院校里,瘦骨嶙峋「风骨傲人」者最多的学校了。
营养不良干瘦的身体、宽大被各色油彩反复装点的衣裳、凹陷的脸颊、或蓬松或凌乱的长发、眼下疲惫的青黑,再加上一双亮的像被艺术之神轻点过的眼眸。
识书走在大街上看到这样的人,不需要上前询问就知道,噢,是我的同学啊。
八十年代初,《学生守则》规定大学生不得谈恋爱,加上这个年代还有一项关于男女关系之间的重罪——流氓罪。
在学校了识书很少看见有同学公开示爱。
不过正是激情年月,男女之间有着共同的精神追求,产生一些志投意合的感情也是十分正常的。
不牵手、不拥抱、不约会。递纸条、共同学习、一起写生、将画板挪在一处。
这些隐蔽的恋爱方式,在即将毕业的前夕,常常因为长跑即将结束松懈躁动露出马脚。
识书发现自己的对象好像有别的相好了。
看到画室里站在一幅湿淋淋油画前的那对男女,识书吞咽馒头的动作都变得慢了。
男人一米七五的个头,穿着一件高领的黑色线衣,微微侧头能看见他微方的下巴和厚实饱满的嘴唇。
两人在说着什么,男人一边赞同的点头,一边发出和四月天气一般让人暖洋洋的笑声。
他不必回头,识书都能想象出他脸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