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夜生活刚刚开始,酒吧里没有到热闹非凡的地步,但人也已经很多。
苏瓷今天想着来酒吧,没再穿着规规矩矩的白衬衣,而是穿了一件略有点设计感的短袖t恤配一条水洗蓝牛仔裤。
青年白皙莹润的肤色在酒吧迷离的灯光下依旧在发光,夏季的t恤轻薄,虽是宽松款式,反而更让人遐想那一截在布料下的腰身到底有多细。
合身的牛仔裤其实是很基础的款式,却把他身材凸显得淋漓尽致——无论是翘臀还是长腿。
裤腿的设计往上卷了两折,露出青年白皙脚踝。
最绝的是脚踝上还戴着一条红绳,红绳上剔透的坠子随着他的走动,贴着青年踝骨很有节奏的一晃一晃。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只觉得那处白皙精致的踝骨都被磨得泛起淡淡的红了。
其实是很没特色的打扮,发型都没精心打理,也没化妆,但却依旧吸引目光。
是了,其实不用看这么多,青年单凭一张脸,不,哪怕只凭那双眼睛,就已经完全让人难以自抑了。
穿着打扮什么的都已经不太重要。
要么怎么总有人说时尚的完成度看脸呢?
就凭他这张脸,出现在零度的门口就能被注意到。
何况他不单这张脸,他身上无论哪处,都流露出不自知的诱惑和美感,出现在这间以猎艳闻名的酒吧,就像一只浑身散发着甜香味的小羊羔闯进了狼窝。
苏瓷不但被接连上前来各种搭讪的人不动声色的围堵得寸步难行,甚至还有人趁乱揩油。
酒吧里充斥着一种让他不适的气味,酒味,烟味,每个人身上带着的香水味或是汗水在身体上冒出散发的味道……
混合在一起,形成酒吧独有的一种躁动和欲。
对于苏瓷来说真的一点也不好闻,他甚至在被面前故意挤过来的这位肌肉壮汉身上太浓郁的汗味熏到时,有一瞬间竟然想念起冯百渊。
冯百渊身上总是一股清冽的气息,虽然时常让他嗅到一些水腥气,但或许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比起眼前这位肌肉猛男,好闻太多了。
“抱歉,没带手机,不加微信,能,能不能让我过去,我找我朋友……”
苏瓷已经有点狼狈了,第n次拒绝堵在面前要联系方式的男人。
可这次这个不依不饶,“那我请你喝一杯总可以吧?来这儿谁不是找朋友啊,我也可以和你做朋友啊。”
对不起,虽然但是,你有点油腻了。
苏瓷礼貌假笑,“真的不——”
“瓷宝!我等你老半天了你傻乎乎站这里聊什么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