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逾明没听清:“您说什么?”
“没什么,你的傻福来了。”
时浅渡耸耸肩膀。
笨是笨了点,但也……难得纯粹吧。
能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好,也是一种爱的能力。
“对了,您既然没有骗我,那确实还挺稀奇的。”白逾明话一转弯,又回到最初的话题上来,“您这样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很少有喜欢听戏的,大都喜欢去百乐门那些地方,喝洋酒喝咖啡,没想到您竟然喜欢听戏。”
“我会听戏很稀奇吗?”
时浅渡喜欢听戏,这倒没有说谎。
在古代的时候没多少娱乐活动,她几乎闲下来就泡在戏园子里。
吃点果子喝点茶,舒服得了不得。
听得多了,很多都会唱了。
她随便起了个熟悉的调子,随便哼唱几句。
她这人啊,没什么太多优点,也就是学东西特别快,记忆力还好。
当然,做饭除外。
白逾明的双眼越来越亮:“您还会唱戏?”
他突然向前走了两步,想坐在沙发上,又硬生生顿住脚步。
“您这段,要不是真行家,知道的人很少,我只在上海唱过一次,喜欢的人不多,后来就再没登台唱过。”
“是吗?”
时浅渡心说,这在古代还是挺脍炙人口的啊。
没想到到了近现代,反而没落成这样。
“可不是么。”
白逾明显然十分开心,唇畔上的弧度就没有落下来过。
这么看来,时小姐是真的很喜欢戏了,也应是听他唱过,而不是说辞。
如若嗓子真能治好,他一定要好好跟时小姐沟通一番,把自己的拿手好戏唱给时小姐听,让时小姐帮忙品鉴品鉴。
他说道:“其实时小姐,说句心里话,我跟师兄聊天时,想到您没准是随便找个说辞,才会说喜欢我的戏时,差点就相信了,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要知道,我们这些人,虽然看起来有人追捧,有点儿风光,但实际上,很多人都把我们看成最低贱的戏子,就跟路边上耍猴的一样,尤其是一些大户人家,像……您这样的富贵家庭出身的,很少有人看得起我们,别说是像您一样学着唱了,就是来混在人群里听几回戏,都要被家里古板的长辈说个半天呢。”
“那是他们不懂的欣赏。”时浅渡实话实说,懒洋洋地说得理所应当,“戏曲是艺术啊,就跟他们推崇的画作音乐一样。”
“……”
白逾明张了张口,一时之间,竟是有些不知该说什么。
从来没有人觉得他们这是“艺术”。
他知道“艺术”是从国外流传过来的外来词,形容的都是被人追捧的、高雅的事——钢琴、小提琴、油画等等,这些被人高高捧起,让那些绅士小姐们在高雅殿堂中欣赏、而普通老百姓们听不懂看不懂的,才是人们眼中的艺术。
那些艺术被上流社会的人们正向吹捧,而戏楼这种几个铜板就能随便进来听戏、乱哄哄的、被人吐一地瓜子皮的地方,不是所谓的艺术。
可时小姐刚才说,这是艺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