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人“看见”。
在此之前,没有人真正看过他。
矿上的把头,只看见一头拉煤的牲口;人贩子只看见一件能卖三块银元的货物;路边讨饭时,经过的人只看见一堆碍眼的破烂儿。
只有那个人,逆着光,盯着他,带走了他。
石头咬着那半个干粮,跟着卫兵,一步一步走进了军营。
那年大帅31岁,在直隶南部经营民团,手下不过几千号人,还远远不是后来这个威震直隶的“大帅”。
石头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那个人给了他一口饱饭吃。
从那一刻起,他就决定,这一生都要效忠于他。
——***——
军营里的日子,和矿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在矿上,他是一条狗。不,狗还能摇尾乞怜,他连摇尾乞怜的资格都没有。
把头嫌他瘦,嫌他小,嫌他干活慢,随时可以把他扔进“废料坑”里自生自灭。
在军营里,他依然是最底层的存在。但有一件事是矿上永远没有的——规矩。
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操练,什么时候睡觉,都有固定的时辰。做对了有赏,做错了有罚,但赏罚都有章可循。这里没有人无缘无故地打他,没有人把他的头按进泔水桶里取乐,没有人因为“今天心情不好”就往死里揍他。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不用活在恐惧里。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明天”是可以期待的——明天的早饭会和今天的一样,一碗实实在在的高粱米粥,而不是矿上那种掺了煤渣的发霉麸皮。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累”也可以是一种踏实的感觉——操练一天下来,浑身酸痛,倒下就能睡着。但那是一种“我干了活、我吃了饭、我活过了今天”的累,而不是“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到明天早上”的累。
他像一块干涸了十二年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军营里的一切。他学会了站队列,学会了喊口令,学会了擦枪,学会了拆枪,学会了瞄准,学会了开枪。
他要求自己学得比别人都快,做得都比别人都好。他害怕被赶走,害怕回到那个没有规矩、没有明天、没有尊严的世界里去。
他不想回去。死也不要回去。
——***——
1907年,他十五岁。
那一年,大帅的民团已经扩编为正规武装。他提出申请,要正式参军——不当侍从,不当杂役,是当兵。
入伍那天,登记姓名。登记官问他叫什么。
“石头。”
登记官抬头看了他一眼:“姓什么?”
“姓孙。”
“就叫孙石头?”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叫孙继之。”
“继之”是什么意思?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也许是想“继承”点什么——继承那个被人用半块干粮捡回来的“新生”,继承自己“要活下去、不再被人踩在脚下”的决心。
他想要一个听起来像能活出个人样儿的名字。
登记官没再多问,在花名册上刷刷几笔写下了“孙继之”三个字。
从那天起,他不再是“那个矿上的小崽子”,他是孙继之,他是大帅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