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介意。
狗也好,刀也好,只要有人怕,就有饭吃。
我这辈子没学过怎样做个好人。
好人太麻烦。
要懂得心疼,懂得退让,懂得女人哭的时候把手放低,懂得小孩喊痛的时候停一下。
我不懂。
我只懂一件事。
欠了,就还。
钱是这样。?人情也是这样。?命,有时候也是这样。
【本案控罪,谋杀。】
罗检察官站了起来。
他四十多岁,头发梳得整齐,西装合身,皮鞋应该每天都擦。
他不像那些喜欢吼的检察官,声音不高,也不快,但法庭里每个字都听得清楚。
这种人不好对付。
吼的人,至少有情绪。
没情绪的人,只做程序。
【控方指控,被告方酷,于案发当晚二十三时至二十三时零七分之间,进入何家大宅二楼主卧,持刀杀害死者何子龙先生。】
二十三时至二十三时零七分。
七分钟。
我听过这七分钟太多次。
警署里听过。
律师楼里听过。
看守所里听过。
梦里也听过。
七分钟可以做很多事。
可以抽半支烟。
可以和一个女人翻脸。
可以打一个人打到他跪下。
可以从楼梯下冲到主卧。
也可以让全世界相信,你杀了一个人。
罗检察官看了我一眼。
很短。
像看一份已经钉好的文件。
我也看着他。
我对他没有太大意见。
他只是做他的工作。
真正让我不舒服的,不是他。
是坐在死者家属席旁边的那个女人。
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