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开。”一道声音传来,中气十足。
人群让开了一条路。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女人从人群后面走出来。
卡其色工装裤,沾满泥土的登山靴,头髮编成一根粗辫子垂在肩后,鬢角有几缕白髮。
皮肤被晒成小麦色,骨相极好。
年轻时一定很美。
盛念夕看著她,莫名眼熟,却又想不起来像谁。
她右手提著一个药箱,左手拿著一卷纱布。
指甲缝里有暗红色的干渍。
她蹲下来,打开药箱。
小鹿旁边站著一个男人,四十多岁,一身名牌户外装备,登山杖握在手里。
旁边挨著他的,应该是他的老婆,正举著手机拍视频。
“家人们,你们看这小鹿,多可爱。”
她把镜头对准小鹿,然后对准她老公。
男人笑了一下,把手里的登山杖往地上一顿。
“想跟它合个影,不给面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笑著的。
但盛念夕看到那根杖尖上,有血。
明禾检查小鹿的腿,忽然抬头,指著那男人
“是你打折了小鹿的腿。”
男人无所谓地笑了。
“你有证据吗?”
“杖尖有血,伤口和你手里那根登山杖的形状吻合。”
男人低头看了一眼,接著,他当著眾人的面,把杖尖在地上蹭了蹭,蹭掉了上面的血。
抬起头,看著她。
“现在呢?”
周围安静了。
“现在没证据了,你要报警吗?哈哈哈哈。”他顿了顿,“我认识你们林业局的王局长。昨天我们还一起吃饭。你猜他向著谁?”
明禾看著他。
“你知道你打的是什么吗?”
“不就是一头鹿吗?”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