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多说明绳结粘好后不久便被闷进箱中。”沈知微补充,“不能仅凭浆糊断定是封箱前还是封箱后。”
她请两位师傅各自用竹签触看封存下来的浆块,自己不先报判断。一人认为厚浆至少要一夜干透,另一人说梅雨天可能更久。两种经验并不一致,却都同意‘午时粘好、次日开箱仍内软’存在疑问。材料不能给出精确时辰,便让程序记录去补。
于是谢执衡把时间拆成四段:西库失火、午时封箱、可能的申时复验、次日送入沈家。眼下只有前三段之间存在空白。谁有权在空白里重新开箱,才是下一步要查的事。围观者未必懂浆糊,却看懂了缺失的不是一句解释,而是一段没有人肯认领的时间。
她主动留下的余地,反而让周秉文无法抓住夸大之处。
谢执衡当众询问西库流程。库吏点册、典吏验看、衙役押送,人人都在,却没有一个人能说明是谁下令把书交给已经死亡的沈闻简。
那张出库签只写四字:依旧例办。
“临河县从没有把焦毁孤本交给罪犯家属的旧例。”谢执衡道。
前堂外的议论声渐起。
周秉文想收起验收单,谢执衡却按住案角。
“县志是否修好,是一件事。县志是否遭人割叶,是另一件事。不能用第一件事的银子,买第二件事闭嘴。”
两名修书师傅最终在验收单上写下:焦损已稳,装订可用;三叶原缺,非修复所能补。
后堂竹帘轻响,县丞韩谨修亲自走了出来。他没有先看沈知微,只接过两名修书师傅签下的验收单,从头读到尾。
周秉文上前半步:“大人,三处空叶——”
“验收单写的是‘三叶原缺’,不是沈家补坏。”韩谨修把纸放回案上,“修书的十两照例核付;谁割了官档,是另一桩案。不能因为县衙丢了东西,便先欠修书人的工钱。”
廊下议论声顿时低了。沈知微第一次正眼看这位县丞。他替沈家解了眼前的围,却也只准焦书与出库签并入内部查验,没有允许她继续在场。
“大人既说是另一桩案,”她问,“后续开箱时,可否让材料勘验人在场?”
韩谨修看了她片刻:“先证明你不只是会把一部书修牢。”
他的语气并不苛刻,甚至比周秉文公允。堂外围观者因此有人替县丞叫好。沈知微却注意到,他准付工钱、准立案,却把后续开箱仍留在县衙内部。一个人可以在众目下做正确的决定,也可能只把争议推到无人看见的地方。
她没有在没有证据时顶撞,只要求今日所有封存袋、描图和验收单各留一份目录。韩谨修准了。这个让步保住了他公正的姿态,也让沈家日后至少能证明今日堂上究竟出现过哪些东西。
书吏收验收单时,又把笔递给两名修书师傅,唯独略过沈知微:“官档勘验具名,向来没有女子,更何况沈家尚背着伪文旧案。”
沈知微看向验收单。她可以不争这一笔,十两仍会照付;可若不署名,三处刀口日后便只剩两位师傅“听她说过”。
“谁判断,谁具名;谁具名,谁担责。”她道,“若我不能署名,也请把我的判断全部划去。”
两名修书师傅都没有接话。韩谨修却将笔从书吏手中抽出,放到她面前:“临河县没有女子不得为材料勘验人的明文。你既肯担责,便写。”
她在验收单末尾第一次写下:材料勘验,沈知微。不是沈闻简之女,也不是沈家代笔。
落笔以后,她按例写明责任边界:只对纸墨、装订和修补状态负责,不对缺页原文、官府经手和刑名结论负责。署名不是把整桩案揽到自己身上,而是让自己的判断不再借别人的名字流传。
这句话听来公允,也替县衙守住了体面。沈知微没有因此把他列作可以信任的人,却记住了他选择在众目下支付十两。
沈知微合上县志。
周秉文经过她身侧时,低声道:“沈姑娘补得好书,未必补得回沈家的名声。”
她看着他袖口沾到的一点白浆。
“名声可以慢慢补。”
“账上的旧字,才怕见光。”
周秉文走下石阶,袖中掉出一粒揉硬的白浆。沈知行弯腰去捡,他却先一步踩碎。
谢执衡没有拦,只让沈知行把石阶位置和碎屑颜色记进旁证。周秉文抬起鞋时,鞋底留下一道白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