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丢份了。
自古以来,大侠靠什么活?
劫富济贫。
对。
劫富济贫。
这才是侠客该干的事,该走的路。
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搜刮民脂民膏,欺压良善,口袋里的钱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大侠出手,取了他们的不义之财,一部分散给穷苦人,一部分……自然留作己用,支撑行侠仗义的开销。
天经地义。
翁海生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肚子。
里面空空荡荡,正一阵阵绞着发疼。
他已经一天没正经吃东西了。昨天沈雪只煮了小半碗稀得见底的粥,大部分都进了他的肚子,她只喝了几口米汤。
力气还有,但饥饿像附骨之疽,啃噬着他的意志,也烧灼着他的骄傲。
“妈的……”
他低声骂了一句,不知是在骂这窘迫的处境,还是在骂自己心里那点不合时宜的“侠客”执念。
“老子现在自己都穷得叮当响了,还济个屁的贫!”
他狠狠踢开脚边一个空罐头,罐头发出一串哗啦啦的悲鸣,滚进黑暗的角落。
“先劫富!解决自己的温饱再说!”
目标明确了。
心里那点烦躁,似乎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
找个为富不仁的大家伙。
干一票。
既能解决房租和吃饭的燃眉之急,让沈雪闭嘴,也能算行侠仗义,不堕他侠客的名头。
一举两得。
他加快脚步,在迷宫般的城寨巷道里穿行。
越往外走,巷道渐渐宽敞一些,头顶开始能看到被切割成细条的天空。
嘈杂的人声,车声,还有各种现代都市的噪音,隐隐约约传进来。
终于,他走出了城寨那片沉重、污浊的阴影。
一步踏出,仿佛跨入了另一个世界。
眼前骤然开阔,灯火通明。
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玻璃幕墙反射着璀璨的霓虹灯光,晃得人眼花。
宽阔的马路上,车流如织,车灯划出一道道流动的光河。
人行道上,行人步履匆匆,衣著光鲜,皮鞋锃亮,手里拿着最新款的移动电话,谈笑风生。
巨大的广告牌闪烁不定,明星的笑容完美无瑕,奢侈品logo熠熠生辉。
空气里飘着香水味,食物香气,还有汽车尾气的味道,复杂而浓郁,与城寨里那种腐朽的气息截然不同。
一派纸醉金迷,繁华盛世。
翁海生站在街边,身上那件破旧的外套,脚上那双沾满泥污的布鞋,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路过的人投来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