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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集 2周礼义5(第2页)

古者有城守则树焉,《国语》所谓“城守之木”是也;有沟涂则树焉,司险所谓“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以为阻固”是也。司险树之,掌固修之。士者,公卿大夫之适而已命者也;庶子者,国子之倅而未命者也;众庶,则其地之人民递守者也。夫士庶子所使帅众庶而颁其守,则远近均焉,劳逸更焉。分其财用,以给守事;均其稍食,以养守者。公卿大夫莅职于内,而子弟守固于外,休戚一体之道也。

◎司险

掌疆(阙)

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

方各设其人,以候有方治者,致之送之。

环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故;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围邑。

搏谍贼以下,皆环人巡邦国之事。

◎挈壶氏

射人,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东面,卿大夫西面;其挚: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鴈;诸侯在朝,则皆北面,诏相其灋。

三公执璧,则以有君之体,而不致其用也。

若有国事,则掌其戒命,诏相其事,掌其治达。

射之为道,和以直达,有括则不至,治达如之;故掌治达者,在射人也。

以射灋治射仪;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乐以《驺虞》,九节五正;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获二容,乐以《狸首》,七节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苹,五节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蘩》,五节二正。若王大射,则以狸步,张三侯;王射,则令去侯,立于后,以矢行告;卒令取矢。祭侯,则为位;与太史数射中;佐司马治射正。

司裘之虎侯、熊侯、豹侯,即射人之三侯;司裘之熊侯、豹侯,即射人之二侯;司裘之麋侯,即射人之一侯。侯而祭之,则神无不在,而君子无所不用其至。

服不氏,掌养猛兽而教扰之。凡祭祀,共猛兽;宾客之事,则抗皮;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乏而待获。

抗皮、赞张侯、待获,皆服不服之意,故服不氏掌之。

射鸟氏,掌射鸟。祭祀,以弓矢驱乌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

先王置官,大抵兼职,射鸟氏虽无所兼,其所射以共宾祭膳献,亦足以偿禄矣。使驱乌鸢,以并夹取矢,虽若不急,然上下无乏事,则以事为之制故也。掌畜,供膳献之鸟,则射鸟氏掌射鸟,亦以共膳献之用也。然掌畜以养鸟而共之,射鸟氏以射鸟而共之。乌善污人,驱之所以致洁;鸢善取物,驱之所以去害,故祭祀、宾客、会同、军旅,皆驱之也。射则取矢,盖以射为事故也。并夹,则针矢之器也,故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矣。

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

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祭祀,共卵鸟;岁时贡鸟物,共膳献之鸟。

共卵及鸟物,与兽同义,翠肾羽翮之属是也。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唯赐无常。

赐出于王之恩,恩有厚薄,赐有多寡,又何常之有?且赐而有常,则无以作福矣。

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

乡明以听天下者,王也,故南乡;面王而答之者,公也,故北面;孤,佐王者也,故东面;卿大夫,佐王者也,故西面;王族故士、虎士、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则从王者也,故南面,顺王所向焉。三公东上,则北面以左为右故也。自孤以下,皆以近尊为上;公以下,皆言面,王独言向,不斥其体,尊故也。所谓治朝也,若朝士之位与此不同者。彼外朝之法,听狱弊讼,询众庶之朝也。

诸子,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大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灋治之;司马弗正,凡国正弗及。

上文言国子之倅,而下言帅国子致于太子,则诸子掌国子及其倅,非特倅也。司马弗正,国正弗及,则是诸子正之,大子用之而已。掌国子之倅,而名官谓之诸子者,盖公、卿、大夫、士之子,自其众而言之,则谓之诸子也。国子之教,师氏掌其正者也,诸子则掌其倅而已。盖国子之适,则为正,而其庶之介于适者,则谓之倅也。掌其戒令,则所谓“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甲兵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是也。掌其教治,则所谓“使之修德学道,以考其艺,而进退之”是也。辨其等,所以明贵贱也;正其位,所以明上下也。公、卿、大夫则听于王者也,其子则听于太子者也。故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也。所谓国之大事,不必甲兵之事也;若有甲兵之事,则授之以车,而合其事之卒伍,授之以甲,而合其人之卒伍。置其有司,则若伍之有长、司马之有公也。以军法治之,则其坐作、其赏罚,若军旅之事而已。

大祭祀,正六牲之体。凡乐事,正舞位,授舞器。大丧,正群子之服位。会同、宾客,作群子从。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倅,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

国子服政,故事之游倅,弗服政,故存之而已。春合诸学,则修德学道也;秋合诸射,则以待兵甲之事也。

司右,掌群右之政令。凡军旅、会同,合其车之卒伍,而比其乘,属其右。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掌其政令。

车之卒伍,车仆所谓车之萃也。比其乘,则比其乘之马,使齐力;属其右,则属其右之人,使同心;先王既合万民之卒伍,以时习之,皆使知战。又属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于司右,使掌其政令,则军旅之事,有选锋以待敌,齐民得免死焉;无事之时,武夫皆寓于官府,无所旧其私鬭矣。群右之长,所以谓之司右也。群右,齐右、道右也,司右则掌其政令焉。政以正之,令以使之,车之卒伍,则车仆所谓“车之萃”也。车之萃,则有卒伍焉。……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则以车右必任勇力之士故也。五兵,则司兵所谓之“五兵”是也。盖凡用五兵,远则弓矢射之,近则矛者句之,句之矣,然后殳者击之,戈戟者刺之。五者相须以为用矣。

◎虎贲氏

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丧纪,则衰葛执戈盾;军旅,则介而趋。

旅贲,则王卫之尤亲者。王吉服,则亦吉服;王凶服,则亦凶服;王戎服,则亦戎服;亦与王同其忧乐也。持轮,所以为安也。

节服氏,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

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而其官名之曰节服氏者,盖中而不可不高者,德也;节而不可不积者,礼也。由礼之升而藏焉,则为道之一,为德之高;由道之降而显焉,则为礼之节。建常以象道,服衮以象德者,外王之礼也。若夫内圣之道,则**然无执,而人以维之,道之所以不散也。故大常者,王建之,而维之者,在节服氏。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而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也。所谓“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者,亦如诸侯之服也。然王则六人,诸侯则四人者,以礼言之,则诸侯当杀于王;以理言之,则六者水之成数,所以为智也,四者金之生数,所以为义也。降而绌,绌而生智,惟王则为智之至,故维太常者以六人,取其智之成也。君德本于仁,而仁必制之以义,诸侯于义,为未至焉,故维其旗者以四人,以其非义之成也。以道观之,则何贵何贱,是谓反衍;维之以人,则遂分贵贱也。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取节于彼,则不自有其贵也。通乎此,则先王制礼之意,岂不微哉!

◎方相氏

夏官司马二周礼义卷十三

大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诸侯之复逆。王视朝,则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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