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跳下床,赤脚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衝进卫生间。
拧开花洒。
水很冷,但他不在乎。
他挤了一大坨廉价的沐浴露,从头到脚开始搓洗。
泡泡打了一遍又一遍。
手指用力地刮过皮肤,从脖子到脚踝,每一寸都不放过。
————
皮肤被搓得通红,像煮熟的虾,有些地方甚至搓破了皮,渗出细小的血点。
但他不停,仿佛要把这几个月积攒在毛孔里的灰尽、尸臭、都搓洗下来。
搓了整整半个小时。
直到皮肤发皱发白,手指泡得起了褶子,他才关掉花洒。
站在雾气瀰漫的卫生间里,他拿起毛巾擦乾身体。
然后,他凑近自己的胳膊,仔细地闻了闻。
沐浴露的廉价花香下,还是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根深蒂固的厄尸的臭味儿。
很淡,像影子一样贴著皮肤,但確实还在。
那是渗入毛孔的味道,就像染缸工人手上的顏色,屠夫身上的血腥,不是化学泡泡能清洗掉的。
王建对著镜子,嘆了口气。
镜子里的人,皮肤通红,眼睛因为睡眠不足而浮肿,但至少——乾净了许多。
“算了。”
他对自己说。
“剩下的那一成,靠衣服勉强能盖住。”
他回到臥室,拿出一套最“体面”的衣服—一深蓝色的夹克,洗过很多次,顏色已经有些发白,但熨烫得平整,没有褶皱。
穿上衣服,他又对著镜子照了照。
头髮用梳子沾水梳过,服帖地贴在额前,胡茬刮乾净了,下巴光滑。
还是普通。
但至少,乾净。
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若是交了女朋友,会不会也这般注重个人卫生。
不好说。
毕竟他母胎solo,还未谈过恋爱。
但他今天绝对是想要拿出最好的状態去见老同学。
只能说,昨天同学聚会上陶飞和董妮的阴阳怪气,还是多多少少影响到了他。
他不想被冯睦看不起。
不想让冯睦觉得,他还是那个在焚化厂里浑浑噩噩一身尸臭味的老同学。
他想证明,自己也在努力。
哪怕只是表面上的努力。
出门时,客厅里的父亲还在昏昏大睡。
看得出来,昨天父亲的医美套餐,让他甚是疲惫吶。
呼嚕声比平时响亮了一倍不止,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简直像一台老旧而卖力的鼓风机,王建站在客厅门口,看著沙发上一团隆起的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