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就要把脚往回缩。
“你、你干什么?我自己来。”
“别动。”
赫连渊捉住他的脚踝,力道不大,却不容拒绝。他抬起头,那双深沉的眼睛在灯火下显得格外专注,只映照出心上那个小小的影子。
“你今天骑了一下午的马,腰肯定酸了,弯腰不方便。”
他说得理所当然,仿佛这本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是……”
“可是什么?我们是夫妻。”赫连渊打断了他,手上动作不停,利落地脱掉了他的靴袜,露出一双白皙如玉的脚,“哪有丈夫嫌弃给自己老婆洗脚的?”
那双脚生得极好看,脚趾圆润可爱,透着健康的粉色,此刻因为受冻而微微有些瑟缩的苍白。
情念悄悄浮起,赫连渊喉头一滚,咽下了那些对长孙仲书来说有些变态、对自己却刚刚好的念头。
长孙仲书却一时怔住了。
夫妻。
这两个字从赫连渊嘴里说出来,无端一种沉甸又笃定的重量。他还没从那两个字其间咀嚼出什么滋味,脚忽而被浸入了温热的水中。
赫连渊的手掌宽大而粗糙,指腹印着常年握刀留下的薄茧。那粗砺的触感划过脚心和脚背娇嫩的皮肤,带来一阵细微的战栗与酥麻。
气氛安寂。长孙仲书垂眼看他,看这个万人之上的草原单于,神明一样剽悍健美的男人,此刻却像个最普通的丈夫一样,半跪在他面前,为濯洗他的脚而俯首。
平日里那股子杀伐果断的戾气早已被水波摇散了,徒余一种笨拙的温柔。宽厚的大手掬起一捧水,淋在他的脚背上,那双手便跟着在水流中穿行,将他的脚心和脚踝尽数握拢,妥帖按揉。
水声哗啦,像温柔的浪潮拍打岩岸。
心里那种复杂的情绪又翻涌了上来。
悸动,酸涩,还有一丝……想要触碰的冲动。
为什么,看着这个男人低垂的眉眼,看着他鬓角那一缕有些凌乱的发丝,他会有一种想要伸手去触碰的冲动呢?
鬼使神差地,他的指尖轻轻触到赫连渊的脸侧。
有些扎手。
那是他今早才刚刚刮过的胡茬,现在又冒出了一点点头。皮肤有些粗糙,带着风沙的痕迹,是独属于草原男儿的勋章。
赫连渊动作一顿。
他没有抬头,只是把脸埋进长孙仲书的手心里,依赖地蹭了蹭,和他从前皇宫里那只被顺毛的大狗愈发相像了。
“怎么了?”赫连渊的声音有些哑,“嫌我糙?”
“……是有点。”
长孙仲书的话音竟少见含了笑。
他想要抽回手,却被赫连渊一抬手按住了,十指相扣,又贴回自己的脸上,温热的掌心熨帖着微凉的指尖。
“那怎么办?”声音低得近乎诱哄,“你帮我多捂捂?”
谁都没有说话。
只有木盆里花瓣逐水流动,带着精油粘稠的——
“哎呀!”
赫连渊忽然一拍脑门,满脸懊恼,“坏了!忘放精油了!”
他匆忙站起身,手在衣服上随便擦了擦,“就是上次兰达从西域商队那儿弄来的,说是用什么玫瑰花还是什么花炼的,滴在洗脚水里最解乏!我专门让他给你留着的!”
长孙仲书欲言又止:“……倒也不用那么麻烦。”
“那不行!我都答应你了要给你最好的。”赫连渊随意搭了件外袍在肩上,风风火火地往外冲,“你先泡着,别动啊,容易着凉。我现在就过去拿!”
长孙仲书:“……”
看着那个还在晃动的门帘,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