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好象不是很准确呢,艾达,”她妈妈说道。“四五千英里也许更要接近事实一些。”
又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他们坐下用餐了。迪克坐得很不舒服,很怕做错事或说错话,而且总觉得别人在看着他,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弄得他很不自在。
“你住哪儿,迪克?”艾达熟络地问。
“莫特街。”
“那是哪儿?”
“一英里多外的地方。”
“那儿好吗?”
“不是很好,”迪克说。“只有穷人才住那儿。”
“你是穷人吗?”
“小女孩应该听人说话而自己少说话才是,”她妈妈温柔地说。
“如果你是穷人的话,”艾达说。“我会把我姑姑送给我作生日礼物的五美元金币送给你。”
“迪克不能被叫作‘穷人’,我的孩子。”格雷森太太说。“因为他凭自己的努力来挣钱维持生活。”
“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吗?”艾达说。她是个很喜欢提问的小姑娘,而且不容易让她安静下来。“你是干什么的?”
迪克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在这样的餐桌前,当着那位正站在他椅子后的仆人,他可不愿说他是擦皮鞋的,尽管他知道这个行业并不丢脸。
格雷森先生感觉到了迪克的窘迫,为了帮他开脱,他说道。“你的问题太多了,艾达,迪克以后会告诉你的,你知道我们周日是不谈工作的。”
迪克窘迫得吞下一大勺热汤,让他脸红红的。迪克又一次希望自己已经回到了莫特街。尽管眼前是他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的食物。亨利·福斯迪克比迪克要自在些,因为没有过过这种被忽略的流浪儿的生活,不过艾达说话的对象却是迪克,很明显她喜欢上了他坦率而帅气的脸。我相信我之前说过迪克长得挺不错的,尤其是他脸上干净的时候。他脸上带着种坦诚,一般都能赢得他所见过的人的喜爱。
迪克靠观察其他人的一举一动在餐桌前表现得很好,不过有件事他却没能做好,就是用叉子吃饭。顺便说一声,他觉得这东西是个挺奇怪的摆设。
他们终于从桌边起身了,这让迪克不由得松了口气。艾达又走向男孩们,给他们看一本有插图的《圣经》以消遣。迪克很喜欢看这些插图,尽管他不大知道故事的内容。亨利·福斯迪克知道的要多一些,这一点可想而知。
孩子们准备和格雷森先生一起离开家去主日学校时,艾达把手放到迪克手里,劝说道:“你还会再来的,迪克,是不是?”
“谢谢,”迪克说。“我很愿意再来。”他忍不住觉得艾达是他见过的最好的女孩子。
“是啊,”格雷森先生热情地说。“我们很希望能在这儿再见到你们俩呢!”
“很感谢你们,”亨利·福斯迪克很感激地说。“我们会很高兴再来这儿的。”
我就不再详叙主日学校里这一小时的事或格雷森在班上讲的东西了。他发现迪克对宗教的东西如此无知,以至于他得从头教起。迪克很喜欢听孩子们唱歌,也很愿意下周日再来。
一切结束后,迪克和亨利走在回家的路上。迪克不由得想起那个热情欢迎他的可爱的小女孩,希望他可以再见到她。
“格雷森先生是个好人,不是吗,迪克?”亨利问道。他们已经走到莫特街,他们的住处已在眼前了。
“难道不是吗?”迪克说。“他对我们这么好,好象我们是年轻绅士一样。”
“艾达好象很喜欢你呢!”
“她是个极好的女孩,”迪克说。“但她问了这么多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话刚落音,有块石头从他脑袋边飞过。他立即回头,发现米奇·麦奎尔正从他们刚经过的街角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