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那些被送走的孩子,他们知道自己被爱过吗?”
宋笙歌想了想。
“有些知道。有些不知道。”
“陶晚呢?”
宋笙歌沉默了几秒。
“她可能不知道。”她说,“但她妈妈爱她。这很重要。”
庄继红点头。
“对。”她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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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晚的案子还没理清,第四具尸体出现了。
还是清水河。
还是暴雨过后的清晨。
还是年轻女人。
嘴里塞着照片:“第219个,该回家了。”
死者叫苗逢春,二十九岁,是城北一家印刷厂的质检员。独居,性格开朗,朋友很多。失踪三天,没人报案——因为她请了假,说出去旅游。
庄继红调出苗逢春的档案。
出生记录正常,父母健在,家庭和睦。
但她有一个细节。
她的父母,是四十岁才生的她。
四十岁,在那个年代,算是高龄产妇了。
庄继红找到苗逢春的母亲。
那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全白,背驼得厉害。听说女儿死了,她当场晕了过去。
醒来后,她握着庄继红的手,说了实话。
“小春……不是我亲生的。”
庄继红看着她。
“您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吗?”
老太太摇头。
“不知道。是别人介绍来的。说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养不起。我们给了钱,抱回来了。”
“多少钱?”
老太太低下头。
“两千块。那个年代,两千块是很大一笔钱了。”
两千块。
买一个孩子。
卖一个孩子。
那是一条命。
庄继红闭上眼睛。
八百三十七个。
还有多少个,是这样被“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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