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抓起来
说到底,张且终究并不是官府正式在编的人,甚至连个刀笔吏都算不上。
这几个快班衙役,只不过是受知府命令,陪着张且过来办事,帮着壮壮声威的。
若是张且活着,那他们就算害怕,也得强撑着。
但现在张且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为了一个死人,惹一个抬手就敢用火器杀人的疯子,根本划不来!
一个月才几一两不到的银子,玩什么命啊?
所以几人在权衡利弊后选择妥协,自然就毫无意外了。
那王班头收起腰刀,朝朱常乐抱拳说:“朱公子,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你……你们先收拾一下吧,我们在外面门口等你。”
语毕,此人给了几名同伴一个眼神,转身退出了挂满白幡的院子。
朱常乐满意点头。
随即,他转身对已经吓傻的母亲朱陈氏和一众家仆说道:“娘,福伯,你们别紧张,都放宽心,我去一趟府衙那边,很快就能回来,相信我。”
“至于这白眼狼的尸体……”
朱常乐看向老管家福伯,拱了拱手,“就麻烦福伯您带人帮着处理一下了,把血迹都清洗干净,免得污了父亲的灵堂。”
同样是一身孝衣的福伯连忙应道:
“好,少爷放心,家里这边,老朽一定照应得妥妥当当的。”
这一点,朱常乐自然是信得过的。
毕竟这位老管家,可是跟了父亲很多年的老仆,当年从父亲白手起家时,就帮着他们朱家在管事了。
他微微颔首,深吸一口气后,脱下身上的孝衣交给旁边亲随,就径直走出了院门。
跟着几个衙役去往亳州府府衙的路上,朱常乐在心中不断地做着自我心理建设。
别看他刚刚那么果断凶狠,似乎凶恶悍匪一般,可实际上,那全是演的!
做为一个红旗下长大的青年,以前别说杀人了,连只鸡都没杀过。
也幸亏是用的火器,扣一下扳机就行。
要真是用刀子,他说不定根本就捅不下去。
当然,即便用枪,那也需要大心脏。
朱常乐很清楚,在这明末乱世之中,人吃人是常态,只有狠起来,他和他们朱家那一大家子的人,才能有机会活下去!
否则,离了军器坊,一大家子没了生计,迟早流浪街头,被人吃干抹净。
……
亳州府衙,后堂。
以“巡视春耕”名义从凤阳府下来巡查,实则是冲着景源军器坊而来的凤阳府知府张怀忠,正悠哉悠哉地坐在一把摇椅上,品着今年新到的雨前龙井。
他年约五十,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脑满肠肥,宽大的绯红色官袍在他身上,完全没了余量,紧绷得彷佛下一刻就要裂开。
张眯着眼睛哼着小曲儿,悠然自得时,一名衙役在后堂门口处通报:
“禀大人,去景源军器坊的王班头他们回来了,还把军器坊东家的儿子朱常乐带了回来,正在府衙外面求见。”
朱家的那个黄毛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