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菱角生食与熟食,其性能功效,迥然不同。《名医别录》:“菱,蒸暴,和蜜饵之,断谷长生。”可见熟菱不仅不与蜜相克,配蜜食有益于身体,可以“断谷长生”。
石榴与海味同食不利消化
一般海味(包括鱼、虾、藻)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若与石榴同食,能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生成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导致恶心、呕吐、腹痛等。
猪牛肉同食难消化
《本草纲目》记载:“猪肉合牛肉食生虫。”《金匮要略》云:“牛肉共猪肉食作寸白虫。”《饮膳正要》曰:“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
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性温,味甘,具有暖中补气、补肾壮阳、健脾补胃、滋养御寒、益筋骨、增体力之功效。
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健脾,一滋腻碍消化,其性味和功效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猪肉与驴马肉同食易致腹泻
《金匮要略》记载:“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并对此作以解释:“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
《日化诸家本草》云:“马肉只堪煮食,余食难消。”即除煮食外,其他烹调方法如炒、熘等,皆难以消化。
驴肉性味甘凉,马肉性苦冷,皆属凉性。而猪肉肥腻,若共食,有碍于消化吸收,易致腹泻,不利于健康。
猪肉羊肝同食则气滞胸闷
《金匮要略》云:“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饮膳正要》亦云:“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陶宏景曰:“羊肝合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伤人心。”
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性味来看,二者不宜配伍,否则可导致气滞胸闷。
此外,羊肉带有膻味,与猪肉共同烹炒,会产生怪味,影响烹饪效果。
猪肉与豆类同食易致病
《金匮要略》云:“食大豆屑,忌瞰猪肉。”《食疗本草》:“大豆黄屑,忌猪肉。小儿不得与炒豆食之,否则壅气致死。”《饮膳正要》云:“大豆黄不可与猪肉同食。”
两者不宜同食,与大豆含有的特殊成分有关:
第一,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80%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可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降低二者的利用效率。
第二,多酚是豆类的抗营养因素之一,它与蛋白质起作用,影响蛋白质的可溶性,降低蛋白质的消化吸收和利用率。
第三,豆类纤维素中含有醛糖酸残基,可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生成螯合物,干扰或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第四,豆中含有产气的化合物——寡糖化合物,如棉籽糖、水苏糖和毛蕊花糖等,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不分泌半乳糖苷酶,因而不能消化这些化合物,并经肠腔内的细菌分解,可产生大量气体,容易导致腹胀。
猪肉与芫荽同食伤身
《饮膳正要》:“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韩矜曰:“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
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膻气味,其性辛温发散,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一耗气,一无补,所以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无益。
猪肉与鲫鱼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曰:“鲫鱼不可与猪肉同食。”
鲫鱼性味甘温,猪肉性味酸冷,微寒,二者性味功效略有不同。若二者一起烹调或配炒,则不太合适,对人体健康不利。
猪肉与虾同食不利人体健康
《饮膳正要》:“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元朝朱震亨亦云:“猪肉补气,世俗以为补阴,误矣!唯补阳尔;今之虚损者,不在阳而在阴,以肉补阴是以火济水,盖肉性入胃,便作湿热。”
淡水虾(如青虾),性味甘温,功能补肾壮阳,通乳;海虾,性味甘咸温,可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而猪肉助湿热而动火,如将二者相配食用,则会耗人阴精,导致阴虚火旺,不利于身体健康。
猪肉与田螺同食影响消化吸收
田螺大寒,猪肉酸冷寒腻,两者皆属于凉性食物,如同食,容易伤害人体肠胃功能,影响消化。
猪肉与茶同食致便秘更致癌
茶叶中含有大量的鞣酸,肉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两者同食时合成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不但容易造成便秘,而且还增加了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的吸收,影响健康。
因此,食用猪肉时和食用后,都不宜大量饮茶。
火腿与乳酸饮料同食致癌
常吃三明治搭配优质奶酪当早餐的人要小心,三明治中的火腿、培根等和乳酸饮料(含有机酸)一起食用容易致癌。
这是因为在香肠、火腿、培根、腊肉等加工中添加了硝酸盐来防止食物腐败及肉毒杆菌生长(防腐剂),并增加食品的颜色。当硝酸盐碰上有机酸(乳酸、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等)时,会转变为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
猪肝与鹌鹑同食不利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