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昭十二年,腊月。京城,神殿。
法净站在那口井前,已经站了半个时辰。
井口盖着石板,石板上落了薄薄一层灰。他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这口井了。上一次打开,是常檀把那孩子的东西倒进去的时候。那孩子的眼球和泪腺,混在药棉和血水里,沉入井底,再也没有浮上来。
他在想一个问题——那孩子的眼睛,到底有没有看到过不该看到的东西?
法净转过身,沿着走廊往回走。长廊两侧的油灯在夜风中摇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条黑色的河流在他身后无声流淌。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间隔几乎相等,像一座钟在走路。这座钟已经走了四十多年,从未乱过步子。
走廊尽头,他推开一扇从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的门。房间里没有灯。月光从高处一个很小的窗洞里漏进来,照在屋子正中央的石台上。和给灵童做手术的那张石台一模一样,但更旧更老,表面被磨得光滑如镜,泛着一种暗沉的、像血干涸后的光泽。
法净走到石台前,伸手摸了摸台面。石头很凉,凉得像是从地底下刚挖出来的。
他闭上眼睛。
四十年前,他就躺在这张石台上。
那时候他不叫法净。他叫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也许是“狗剩”,也许是“铁蛋”,也许是某个已经被时间碾成粉末的、不值一提的名字。他是第一批灵童中的一个。永昭元年,新皇帝刚登基,天下不稳,朝廷需要一尊神龛来安定民心。神殿的大祭司——不是他,是上一任,一个姓陆的老和尚——在全国征选了五个六岁的女童,声称她们是“圣女降世”的灵童。
他是那五个女童中的一个。不是“他”,是“她”。法净把手从石台上收回来,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皮肤下青色的血管隐约可见。这双手四十年前是一双小女孩的手,小小的,肉肉的,指甲上还涂过凤仙花的汁液。
他记得那双手。那双被他亲手砍掉、埋在某个槐树底下的手。
那五个女童被送进神殿的那天晚上,陆大祭司做了一件事——他把那五个孩子全部变成了不男不女的东西。不是阉割,是更彻底的、从根子上抹掉性别特征的手术。神殿不需要女人,也不需要男人。神殿需要的是没有性别的、纯粹的、干干净净的神龛。
五个孩子,活下来三个。法净是其中之一。
他活下来的代价,是他的眼睛、他的舌头,以及所有他能记得的、关于“自己”的一切。手术之后,他躺在黑暗里,没有眼睛,没有舌头,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不知道自己还算不算一个人。他不知道在那张石台上躺了多久。也许一个月,也许三个月,也许一年。时间在完全的黑暗中失去了意义。他只能通过疼痛来感知自己的存在——伤口疼的时候,他还活着;伤口不疼的时候,他还活着;伤口完全不疼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死了,但他还活着。
后来他才知道,陆大祭司在他身上做了一种实验。一种从西域传来的、被佛经禁止的、据说可以“重塑肉身”的邪术。陆大祭司把他当成了试验品,在他被挖掉的眼眶里植入的不是珍珠,而是两颗从活人身上取下来的眼球——死刑犯的眼球,经过特殊药液处理后缝进了他的眼眶。
那两颗眼球没有活。排异反应持续了三个月,眼眶化脓溃烂,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陆大祭司以为他要死了,把他丢进这间屋子,不再管他。但法净没有死。他在高烧和谵妄中熬过了那个冬天,春天来的时候,他感觉到眼眶里有什么东西在动。那两颗死去的眼球,在药液和他自身血液的作用下,竟然开始重新生长。它们长成了新的眼球,但不是人的眼球。瞳孔是竖着的,像蛇,像猫,像某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生物。
他能看见了。但他看见的不是光,不是颜色,不是形状——是人的念头。
他第一次睁开眼“看”到陆大祭司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团巨大的、蠕动的、由无数贪婪的欲望和恐惧构成的灰色团块。团块的中心有一个很小的、很亮的光点——那是陆大祭司的“自我”,已经被挤压得几乎看不见。法净盯着那个光点看了很久,然后伸出手,把它捏碎了。
陆大祭司倒在地上,死了。
法净没有杀他。他只是“看”碎了他。
那一年,法净七岁。他花了十年学会控制自己的“看见”。不是每时每刻都能看到别人的念头,而是在他想看的时候,在对方意志薄弱的时候,在他和对方之间有某种“连接”的时候——身体接触,长时间的目光对视,对方对他产生强烈的信任或恐惧。他学会了用这双眼睛操控人心,读取秘密,把人变成他想要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