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完,没再管地上的鸡蛋,也没心情去做饭,转过身撂下句“我出气透透风”,便头也不回就走了。
许缘看向地面,又抬起头,止不住想叹气。
还是狗的时候,陆朝想拥有人的语言。
要和人沟通,表达情绪,少不得靠着文字和话语。
可他能说话时,张开口,却好像没有适应人类的身体,喉咙是在动,嘴角也扯出要讲话的动作,可始终发不出半点声音。
喜欢?喜欢是什么?陆朝不清楚。
他最开始只是担心陈曲奇,觉得这样的女孩子很容易在这里出事。
不能像普通家狗一样看家护院守着人家,陆朝歪歪脑袋,决定用稍微人类些的做法。
在陈曲奇走路时,他侧身挡开别人看过来的目光;在陈曲奇被石头砸时,他冲上去教训小孩;在陈曲奇被爆米花的轰响吓到时,明明他自己也怕,还是强装镇定拉过她的手;在陈曲奇不会用乡下的东西时,他挑柴,给食物,再看向她亮起来的眼睛时,陆朝颇感自豪。
看吧,他也很厉害呐,可以做很多事,也可以帮助人,他没那么不聪明,真好,真好。
可是这个好能证明什么呢。
证明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保护他人,证明自己不会轻易上当受骗,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可以轻松应对在他身边的人来了又走?
陆朝是被村里反复怀孕的母犬生下来的,小狗太多,送的送扔的扔,还小的陆朝被人丢掉差点淹死,是王钰梅救他的命把他养大,他愿意报答王钰梅,所以留在她身边。
可是,可是陈曲奇却完全不是一回事,那是个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女生,她见过很多地方,知道很多事情,这样的人只会把无依无靠的自己当成萍水相逢的草叶,或许看他可怜想施以援手,可早晚有天她会厌倦,又或者对别人心存善心,这时孑然一身的,没用的陆朝能做什么呢?
不能做什么,所以,别哭了。
陆朝躲进无人的小山,里面杂草丛生,有堆起的野坟立在最不起眼角落,面前香火都无。
他把头从膝盖上抬起来,用手心搓搓自己的脸。
不远处有脚踩到叶子,窸窸窣窣的响。
男生惊了一惊,抿着唇警惕地躲进角落。
近几日总会下雨,大抵是云闹起脾气,张牙舞爪把在夏日嚣张惯了的太阳咬出几个坑坑洼洼的缺口,天气就这样阴阴晴晴,于是风也不耐,作对似的推着人走,踉跄几步还没站定,又叫你闻见枯叶死去的苦味。
不远处女生的衣摆被吹皱,她无所谓似的,拢了拢耳边的发,自顾自坐在刚才陆朝的位置。
陈曲奇没太多话要讲,她支着下颌,目光安静地往下望。
等她再转过头,身旁已经坐了只傻乎乎的大笨狗。
它用鼻子戳陈曲奇的膝盖,脑袋拱来拱去,喉头哼哼唧唧,求着女生摸摸它。
陈曲奇笑弯眼睛,两只手都去捏土松脸上的肉。
“你怎么在这里呀?”
土松睁着双湿漉漉的黑色眼睛,拿舌头讨好地舔着陈曲奇伸过来的手掌。
“小土松,我和你讲,我大概过不了多久就要走了,你会不会想我呢?”
大笨狗哼哼两声,踩了踩爪子。
她笑笑:“会想我的,是吗?”
陈曲奇又随便揉了两下大狗的脑袋,仰起头看天。
沉默一阵,她低低地说:“在很久以前,我以为语言无所不能,就像那座能通天的巴别塔,因为太有威胁,上帝才变乱人们的语言。”
女生垂下眼,用指尖戳戳土松的头:“可是现实告诉我,即使有相同的语言,我们也做不好真正的沟通,这个脑袋呀,要想太多事,说出来的话反而变得很少。”
“我理解你主人,正因为理解,所以我不想变成有可能伤害他的人,不过可以的话,我希望他还能把我当朋友,有机会找我玩。”